你這個問題,分成兩部分理解,如果是客戶提供了原材料,你生產完成后,賣回給客戶,但價格中不含有材料的價格,這樣可以視同委托加工,你只收取加工費,在加工費里面包含了你自己購買輔助材料的部分價款。具體的會計分錄為:1.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時,按合同價(或不記錄實際金額)登記備查簿,領用時作相應的附注說明,不必做會計分錄。 2.對于加工過程中發生的生產成本:
借: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輔助材料
應付職工薪酬
制造費用
3.加工完成按合同規定發給委托方時:
(1)確認銷售收入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加工費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同時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生產成本 同時,在備查簿中將受托加工物資注銷,與第一步相適應,相匹配。
問題二,賣出去的價格含有客戶提供的材料價格,對于這種情況,不能是委托加工的行為了,這種情況,你只能作為,購進材料-生產產品-銷售產品,視同的是你們自己購進材料,然后銷售產成品的情況了。分錄如此做:客戶提供材料時,你必然將這部分材料款先預付或者怎么處理給客戶方,要不然,你賣產成品給對方時,產品中不可能含有材料的價款,因為對方不是傻子。不會白給你這部分材料的。所以: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現金)生產時借: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借:產成品 貸:生產成本銷售時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收到受托加工物資時:不作會計處理,但對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資,應當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
2.實際加工時:借:生產成本 貸:制造費用 、原材料 、應交稅金-進轉出
3.完工入庫時:借:庫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貸:生產成本
4.交付完工物資時: 借:應收帳款 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等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同時,結轉庫存商品: 借:主營業務成本 等 貸:庫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另外:在備查簿上登記交還的受托加工物資。
原材料加工費計入制造費用會計科目。
如果是來料加工:雙方委托加工協議中只約定了提供的主材數量和應該交付的加工產品數量的,可以對所收到的材料只作備查登記,是屬來料加工可以不核算其價值。
1、單位發生來料加工做:
借;“生產成本:來料加工材料
貸:原材料/應付職工薪酬/制造費用等。
2.來料產品完工結轉做:,
借“:庫存商品-受托加工產品”,
貸:“生產成本”。
3.確認應收的加工費,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XX單位加工費”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加工費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4.結轉材料加工費做:
借: 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受托加工產品”,
(一)委托方在委托加工過程中的會計分錄:
(1)委托方與受托方簽訂委托加工合同后,按合同向受托方發出委托加工物資: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對于發生的運雜費,做如下分錄: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
(2)受托方加工完成時,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費、消費稅等
借:委托加工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
——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3)運回加工物資過程中支付的運雜費: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
(4)委托加工物資運抵倉庫,辦理入庫:
借:原材料
貸:委托加工物資
(二)受托方的會計核算流程:
(1)收到受托加工的物資材料時,不需做賬,不需在賬簿中確認,只需要在備查簿中備查登記。
(2)在加工過程中:
對于發生的相關費用及人工成本,做如下分錄:
借: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輔助材料
應付職工薪酬等
(3)加工完成后,交付給委托方時,做如下分錄:
①確認加工勞務收入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
――應交消費稅
②結轉加工過程中發生的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
貸:生產成本
③將原來備查登記的受托加工物資注銷。
(4)按規定繳納消費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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